
梁建球牧師
「南亞海嘯」
南亞海嘯事件發生至今,已經有二個月,這次驚世的大災難,死傷無數,萬千災民痛失家園,幸得世界各國的人慷慨援手,協助災民重建家園,至今那因災難而帶來的惶恐氣氛,算是稍為得著平息。原來在這次大災難發生之後,有一些肢體們是期待著我在此分享我個人對事件的看法,但個多月來我卻一直三緘其口,叫一些心存期望的人有點兒失望。我一直沒有執筆分享是次的事故,原因有幾個:第一,因為去年在聖誕節前後,工作實在太忙,並沒有餘暇讓我可安靜下來,反思及認真處理這些課題;第二,我見坊間的基督教刊物,都不斷有人發表文章,表達他們對事件的看法,當中不乏基督教學者、牧者、時事評論員,他們都各執一詞,各持己見,在字裡行間都帶了一點火藥味,使我覺得自己需要用更多時間去安靜反思,不急用妄下結論;第三,對於這樣高難度的課題,諸如:「為何會發生這樣的大災難﹖為何會有這樣慘痛的死傷﹖…… 等」,對於這些問題的答案,我是沒有把握的,很可能我內�堻戽蛌熊狙袨N是:「我不知道﹖」故此,對於一些自己沒有把握的東西,唯有避而不談,期望可以不了了之就算了罷。直至於農曆新年期間,遇上一位已經轉會但定期收看萬善家月訊的姊妹,她對我說:「牧師,我每次收到萬善家的月訊,都會閱讀你的分享,在當中也有所得著;唯獨關乎南亞海嘯的分享,至今還未收到!」一言驚醒,原來弟兄姊妹是有所期望的,故此,趁自己於農曆新年期間,有一點時間,便一口氣把存於腦海中的資料整理,分析,並撰寫下來,感謝神。不過,我要事先聲明,對於這些既富爭論性而又沒有絕對答案的課題,我只是分享一些個人思想的方法,諸如我會從這個角度去看這件事件;又或者我會怎樣把這件事件聯想至聖經真理,或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等。這絕不是一個「答案」,我也樂意接受持不同看法的人,或者彼此能集思廣益,取長補短,使大家的思想更為豐富。
我有一種想法,就是每逢發生甚麼大事,或發生甚麼大災難,我首先會想到天上的神,我設法據我所認知的,把這件事和祂拉上關係,因為我知道,最少祂也「容許」這件事或這個災難發生,甚或有時祂是「故意」和「主導」的;我信萬事非偶然,在基督徒的字典中,沒有「偶然」這個字,一切事情的發生,總會有神的作為在其中,何況是驚世的大災難﹖我第一個聯想起的例子,是於三年前在美國本土發生的「911」事件,據我所知,美國立國多年來,除了二次大戰被日本人偷襲珍珠港之外,美國本土是極少被襲擊的,我想「911」事件才是第二次,在本土有數千人死傷,多處襲擊等。這個以基督的名立國的國家,紙幣上寫著:In
God We Trust (我們信靠神) ,總統口中常掛著的說話就是:God Bless America (神佑美國)。人就不禁要問:為何神大能的手不保守他們,不救護他們脫離這次的兇惡,最少神容許他們受災害。我會聯想到今日的美國人,已經不再像他們的清教徒祖宗那樣虔誠,他們給人的感覺是高傲自大,道德淪亡,距離神很遠,或許神容讓這樣的打擊,使這個國家的人能有一點的醒覺。我嘗試舉另一個例子,就是「香港面對金融風暴的經濟災難」,過去數年,香港人滿腹牢騷,怨氣沖天,皆因政府財赤,市民面對減薪,裁員,負資產等,破產個案急升,申領綜援個案亦急升,不少市民的生活都過得很苦,為何會這樣呢﹖難道這就是所謂經濟學上的「循環」;「週期」那麼簡單!我相信神有作為在其中,神要透過經濟的災難,去喚醒香港人的心,如聖經所說不要倚靠那無定的錢財,要倚靠神,要信福音。香港這塊福音的石頭地,多年來信主的比例都只有百份之五(5%)左右,那麼那百份之九十五的人(95%)往那�堨h呢﹖就是往「拜金」去了,因九七前香港遍地黃金,這地方是會生金蛋的,香港人為金錢而瘋魔著迷,那�媟|想到永生呢﹖在面對經濟災難時,那些中產的人是最受影響的,而剛好一般香港信徒都在這中產的階層�堙A他們面對各方財政上的打擊,好不容易,而我信神也有作為在這些信徒的身上,可能過往他們在豐
富與安逸的生活中,太過得意忘形了,口口聲聲說「愛主」,「委身」,「付代價」,但內心卻暗暗地戀上了世上的財寶,結果當經濟的泡沫爆破時,人才開始從夢驚醒過來,人才想起主的恩典與憐憫,好些浪子因而醒覺回頭,返回天父的身邊,重新再來。因此我深信,無論有甚麼大事發生,我都認為神必有祂的作為在其中。
言歸正傳,南亞海嘯,是一場驚世的大災難,在一剎那之間,有十多萬人死亡,無數的家園被毀,從傳媒中看見這些災區,簡直是滿目瘡痍不堪一睹,然後人就會很自然地問:「為甚麼會是這樣﹖」。當一般人看見世間的災難時,很自然地會想到人的罪,有兩段聖經可以與海嘯災難聯想在一起的,這兩段經文也是大部份學者在討論時所引用的經文:
「耶穌過去的時候、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。門徒問耶穌說、拉比、這人生來是瞎眼的、是誰犯了罪、是這人呢、是他父母呢。耶穌回答說、也不是這人犯了罪、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、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(約9:1-3)
「正當那時、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、告訴耶穌。耶穌說、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、所以受這害麼。我告訴你們、不是的,你們若不悔改、都要如此滅亡。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、壓死十八個人、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。我告訴你們、不是的,你們若不悔改、都要如此滅亡。」(路13:1-5)
第一段經文記載於約翰福音第九章,當時耶穌與門徒們遇見一個天生瞎眼的人,門徒就把瞎眼聯想到人的罪,但想深一層,這人生下來已經瞎眼,無可能在母腹中已經懂得犯罪,因此又聯想到可能是他父母犯罪,但主耶穌否定了他們的言論,繼而引導他們的思想,要趁機會多作主的工。第二段經文記載於路加福音,當時發生了加利利省的猶太人被屠殺事件,一般人就認為這些受害的人比別些沒有遇到災害的人更有罪,所以受這些苦害,但主耶穌也否定了他們的想法;主耶穌同時引用當時曾發生的一件塌樓事件,有十八個人在意外中死亡,一般人又想到這些意外中身亡的人比別些沒有遇到意外的人更有罪,所以遇上這些苦難,但主耶穌也同樣否定他們的想法,而兩件事件主有同一答案,就是:「你們若不悔改,都要如此滅亡。」很多人就根據這兩段聖經,認為人遇上天災橫禍並不是因為人有罪,因此就認為南亞是次海嘯的死難者,不是因為有罪而遭受神的刑罰。我個人認為這樣引用聖經是不正確的,因為主耶穌知道每一個人的情況,而世界上的人,每一個的情況都不盡相同,我絕對認定在約翰福音第九章中那個天生瞎眼的人,不是因為他或他的父母犯罪而招致眼瞎,因為主已經清楚說明了,但我想若換轉了另外一個生來瞎眼的,可能主耶穌的答案就不一樣了,因為每個人的情況背景都不相同。在醫學上確實有些例子,就是有些生來瞎眼的嬰孩,是因為他們父母犯罪所引致的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父母親因性濫交而染了性病,或許是沒有治理,或許是沒有根治,病菌仍然留於母體中,到嬰孩出生經過母親產道時,眼睛就受到感染而失明,這生下來就瞎眼的嬰孩,純是因為他的父母親犯罪所引致的。在聖經中也同樣有因父母犯罪而禍及下一代的,最明顯的例子是大衛犯罪,聖經記載如下:
「大衛對拿單說、我得罪耶和華了,拿單說、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,你必不至於死。只是你行這事、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、故此你所得的孩子、必定要死。拿單就回家去了。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、使他得重病。」 (撒下12:13-15) 至於另一段經文,主耶穌引用當時二件天災人禍的事件,去說明一個道理,就是:人在罪惡之中,須要及早悔改,否則都會在災禍中滅亡,遇災與不遇災都沒有太大分別,最大的分別就是「有沒有悔改」,因此,我認為這段經文也不能引申結論為:「人遇見苦難或災害,並不是出於神對人罪惡的刑罰」,反之,聖經中有很多例子,但不是絕對,就是神藉災難去刑罰犯罪的人。(待續)
(回應電郵:kkleungjoseph@hotmail.com)
2005年2月
《 返 回 》